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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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地点:雅安市行政中心(雨城区正和路1号)5A721会议室。

二、定价机制方案

为适应国家将居民生活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调整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的气价改革,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适时反映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变化,同时避免价格频繁调整,在原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以下联动机制。

(一)实施范围

市级定价的天然气企业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气,因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调整而形成的供气成本推动型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调整,适用本机制。

(二)联动原则

当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调整时,根据联动周期内实际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变化情况,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同向调整,一、二、三档阶梯气价保持1:1.2:1.5的比价,合表居民用户与一档气价保持1.1倍的比价。

(三)联动周期

联动周期为一年,以自然年度计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

(四)联动公式

价格联动调整额=(联动周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配气损耗率);

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且不超过4%。

联动调整后: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第一档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额;

第二档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1.2;

第三档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1.5;

合表用户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1.1。

(五)联动条件

联动周期价格联动调整额达到0.05元/立方米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0.05元/立方米,销售价格不作调整,进入下一计算期累加或冲减。

(六)联动程序

天然气企业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对实际购气价格变动情况及相关依据进行严格审查,对价格联动调整额进行测算,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形成调价方案后公布实施,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

(七)生效时间

本机制自2022年XX月XX日起生效,今后国家、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姓名、职业

(一)听证人。李云忠、任宏嘉、余慧玲(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冯友智、李辉、杨共(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部门工作人员),罗雅梦、袁旭东、余笙平、高旗、傅小波(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雷波、白玉香(社区工作人员),陈杰(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邓雅婷、吴冬(公司职员),姚永春、范绍军(退休人员),罗惠莲、贺彪、卢春蓉(无职业),樊荣、李僖菘(天然气公司负责人)。

四、有关事项

参会人员务必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公示之日起,非必要不离雅,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离雅的,返雅后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备,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核酸检测。听证会召开时将查看参会人员的健康码、动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听证会前核酸检测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

特此公告。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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