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四川省贸易学校关于调整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形成了《四川省贸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一、电子邮箱:182470914@qq.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王仪,0835-5897714;
三、信 函: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邮政编码:625000)。
附件:《四川省贸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四川省贸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定价背景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教育局《关于转报〈四川省贸易学校关于调整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雅教函〔2024〕5号),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定了四川省贸易学校住宿费收费调整标准。
二、学校基本情况
四川省贸易学校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公办的国家中等职业学校,隶属四川省供销社,前身为西康省人民政府商业厅贸易干部训练班,学校原址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783号。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学校经申报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经开区新建校舍33700平方米,包括综合实训楼、学生公寓、食堂后勤楼等建筑,项目总投资16000余万元。2016年,项目建成后学校整体搬迁至经开区新校区,新建的两栋学生公寓寝室为8人间,带独立卫生间,配备热水淋浴、风扇、衣柜、鞋柜等设施。根据2014年6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现执行的住宿收费标准是500元/生·年。
2014年,四川省贸易学校和石棉县职业高中联合办学,学校所有学生均为联合办学学生,学生住宿费按照四川省贸易学校收费标准统一收费。除原有的石棉县职业高中在编在岗人员外,2014年之后新晋人员的聘用和学校管理均由四川省贸易学校统一负责。目前雅安校区和石棉校区共有教师202人,在校中专学生2500余人,其中住校生1800余人,住校生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
三、政策依据
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要求制定。
四、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四川省贸易学校开展了住宿成本监审,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核定四川省贸易学校近三年生均住宿成本为716元/生·年。
五、拟调整标准
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宿条件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四川省贸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00元/生·年(即350元/生·期)。
六、管理相关要求
(一)执行时间。以上收费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2025年春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照新标准执行,原在校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
(二)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跨学期预收。
(三)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需通过官方网站、校内醒目公示栏、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