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新粮上市起我国提高主产区2014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价格调控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