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143号)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县(区)发改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14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各县(区)发改局要按照国家和省级清理规范原则,全面清理本地区制定出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于201519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143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5

http://res.yaan.gov.cn/fgw/Files/2015011310314785253.pdf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