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设立省级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
9月15日,魏宏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措施》。《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设立省级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产业发展引导投资基金,逐步实施重点产业园区直购电。同时要求各市(州)每年安排不少于30亩用地指标,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各类孵化器建设。《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具体措施。《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措施》提出,每年设立5000万元以上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综合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