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转报〈雅安市体育馆关于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服务收费的请示〉的请示》(雅文体广新〔2018〕120号)收悉。经市政府领导和市财政局同意,雅安市体育馆停车场可实行停车收费。为规范该停车场停车秩序,提高车位利用率,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体育锻炼环境,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81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7〕12号)等规定,现对雅安市体育馆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停车场需执行电子计时管理,未安装电子计时装置的不得收费。
(三)停车场需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四)停车场要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收费标准
对有停放需求的社会车辆,不分车型和昼夜均执行半小时(含)内免费停放;半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3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停车场不得对外提供包月停车服务。
(二)特殊车辆及免费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免费停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停车场要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泊位数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收取停车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对于未提供税务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绝交费。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7月9日起执行。若今后市政府出台关于各类停车场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其规定。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文件:关于对雅安市体育馆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