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538号),明确了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名单。
我市天全县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是国家贯彻落实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实践,这将有助于我市“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大文章”,进一步丰富我市生态文明实践内涵。
我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万源市、南江县同期纳入试点。(国民经济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