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经济、乡村振兴、行政审批、招投标监管、依法治市、经济体制改革、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
分管社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民营经济科)、行政审批和法规科(营商环境优化科)。